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商务局牵头申报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规范》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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