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中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团体标准《中医膏方加工管理规范》、《中药浓煎剂加工管理规范》,《山东道地药材认定规范》、《山东道地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技术规范编写通则》、《山东省优质中药饮片标准编写通则》,符合立项条件,予以批准立项。
请申报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精心组织,通力合作,确保标准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有意参与该项目团体标准编制的其它单位和个人,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对拟立项团体标准存在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山东省中药协会。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郑玲玉
电 话:0531-88288701
电子邮箱:zyxh619@163.com
山东省中药协会
202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