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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业协会关于征集《中国酒业零碳示范工厂》、《中国酒业零碳示范产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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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加快推动酒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酒业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酒业“碳中和”相关标准、规范和机制建设,协会于7月15日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期间启动了《中国酒业零碳示范工厂》、《中国酒业零碳示范产区》团体标准制订项目。

各有关单位:

在我国“双碳”战略实施背景下,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已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双碳”目标的实现与“自然生态和酿酒微生态”的极致表达高度契合,是酒业未来实现永续发展的明确方向。为加快推动酒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酒业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酒业“碳中和”相关标准、规范和机制建设,协会于7月15日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期间启动了《中国酒业零碳示范工厂》、《中国酒业零碳示范产区》团体标准制订项目。

由中国酒业协会发起制订《中国酒业零碳示范工厂》、《中国酒业零碳示范产区》两项团体标准,此项目将分别对“零碳示范工厂”和“零碳示范产区”的评价要求进行定量和定性。为顺利推进标准制订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两项标准的起草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㈠从事酒类相关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原辅料供应、检验检测以及科研教学等相关领域;

㈡拥有碳排放相关研究、监测、核算、核查、咨询、管理等研究经验;

㈢申请单位及个人具有一定的制造或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㈣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二、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㈠参与本标准制订,具有标准内容的表决权;

㈡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㈢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㈠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㈡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为标准起草及修制订提出建设性意见;

㈢保证标准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兼顾标准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㈣承担标准制定相关经费,经费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四、申请要求

拟申请加入《中国酒业零碳示范工厂》、《中国酒业零碳示范产区》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单位,请填写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颖

联系电话:13811190848

电子邮箱:wuwenying@cada.cc

附件:

1.《中国酒业零碳示范工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2.《中国酒业零碳示范产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附件下载:

202207201339477345.docx

中国酒业协会

2022年7月2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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