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中国酒业协会关于征集《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推荐文章

中国酒业协会关于征集《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为更好地引导酒类电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保障酒类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经中国酒业协会批准,由香港洋酒生产商联合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及其成员单位牵头制订《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引导酒类电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保障酒类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经中国酒业协会批准,由香港洋酒生产商联合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及其成员单位牵头制订《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为了更好的开展标准制定工作,保证标准的可操作性,现面向行业公开征集该标准的起草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从事酒类电商平台等相关领域,所在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实例;

(二)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高度重视;

(三)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和人力支持。

二、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本标准制订,具有标准内容的表决权;

(二)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三)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一)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为标准起草及修制订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兼顾标准的社会性和前瞻性。

四、申请要求

拟申请加入《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单位,请认真填写《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五、联系方式

罗斯键    18633559988 luosijian@cada.cc

闫一楠    13811759797 yyn@cada.cc

附件一:《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附件二:《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标申报项目的情况说明

中国酒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