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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名茶协会关于《大佛龙井茶品牌准入标准》等三项团体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0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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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新昌县名茶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新昌县名茶协会标准工作组对《大佛龙井茶品牌准入标准》、《天姥红茶品牌准入标准》、《天姥云雾茶品牌准入标准》三项团体标准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新昌县名茶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新昌县名茶协会标准工作组对《大佛龙井茶品牌准入标准》、《天姥红茶品牌准入标准》、《天姥云雾茶品牌准入标准》三项团体标准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参与起草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新昌县名茶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的起草工作,同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增强本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欢迎与此两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用户单位等加入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陈霞

电话:13906856598

邮箱:1832850279@qq.com

地址:新昌县中国茶市B3-3007号

新昌县名茶协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团体标准  编制  立项  公告 

新昌县名茶协会秘书处         2022年4月29日印发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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