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见附件1)。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6月6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2年5月7日
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 计划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 | 采标情况 | 建议实施日期 |
1 | 20081952-Q-607 |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 GB17762-1999 | 批准发布后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