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新昌县名茶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新昌县名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大佛龙井数字化加工要求》和《大佛龙井数字化茶园建设与管理》2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参与起草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新昌县名茶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的编写,同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增强本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周竹定
电话:13605853363
邮箱:1832850279@qq.com
地址:新昌中国茶市B3-3007号
新昌县名茶协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团体标准 编制 立项 公告
新昌县名茶协会秘书处 2022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