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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颗粒学会关于征集《可降解环保包装箱用中空板》、《灵芝孢子粉破壁用双辊式粉碎设备》2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苏颗学[2021]26号)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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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江苏省颗粒学会对中熙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申报的《可降解环保包装箱用中空板》团体标准和南京理工大学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灵芝孢子粉破壁用双辊式粉碎设备》团体标准立项进行审核,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江苏省颗粒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省颗粒学会对中熙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申报的《可降解环保包装箱用中空板》团体标准和南京理工大学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灵芝孢子粉破壁用双辊式粉碎设备》团体标准立项进行审核,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

为保质保量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使标准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的参编单位,欢迎与以上团体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认证检测机构、行业从业者、使用单位等参与标准的研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颗粒科技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参编单位应熟悉上述领域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参编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编单位在《可降解环保包装箱用中空板》或《灵芝孢子粉破壁用双辊式粉碎设备》团体标准中署名。

(二)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在《可降解环保包装箱用中空板》或《灵芝孢子粉破壁用双辊式粉碎设备》团体标准中署名。备注:每单位原则上限定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三、参与原则

《可降解环保包装箱用中空板》团体标准和《灵芝孢子粉破壁用双辊式粉碎设备》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内容负责,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资金和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按时完成。

四、申报要求

参与《可降解环保包装箱用中空板》或《灵芝孢子粉破壁用双辊式粉碎设备》团体标准编制的单位或个人,均以书面形式申请参加编制工作(申请表见附件),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025-85509178,13770321259

邮箱:jskl_org@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光华路桃园路南京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C栋

江苏省颗粒学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团标参编单位征集通知.docx

团标参编单位征集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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