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经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评审修改等环节,团体标准《零售数字化术语(报批稿)》现公示一个月。如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孙民仕 电话:010-68784955
邮 箱:sms@ccfa.org.cn
下载附件:
附件1.零售数字化术语V12(报批稿).pdf
附件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空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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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经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评审修改等环节,团体标准《零售数字化术语(报批稿)》现公示一个月。如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孙民仕 电话:010-6878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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