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论证,《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标识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经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批准,准予立项,特此公告。
请各标准起草单位按照我会团体标准管理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尽快协调标准参与起草单位进行标准的研究编写,按进度高质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附件: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名单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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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如下:
相关标准如下:
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标识规范
居民生活减塑无塑生活行为指南
集贸市场塑料制品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