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氯酸盐、高氯酸盐、氯丙醇酯控制》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沪食化协〔2021〕45号)
推荐文章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氯酸盐、高氯酸盐、氯丙醇酯控制》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沪食化协〔2021〕45号)

发布日期:2021-09-18  来源: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氯酸盐、高氯酸盐、氯丙醇酯控制》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沪食化协〔2021〕45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基础上,我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氯酸盐、高氯酸盐、氯丙醇酯控制》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牵头单位按照《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确保标准制定的适用性及实效性,尽快完成征求意见稿,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团体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联系人:李妍 电话:021-5426333   邮箱: safc2008@vip.163.com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1年 9月8日
 
  附件: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氯酸盐、高氯酸盐、氯丙醇酯控制》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