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和《兴宁市茶油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兴宁市茶协[2021]1号)的相关要求,经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兴宁茶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通知。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产品数据、标准和产品样本,有意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刘庆超 联系电话:13500128058
电子邮箱:543804383@qq.com
兴宁市茶油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