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学会成员:
根据《浙江省食品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学会对《核桃糕》制定、《速冻蛋挞皮》制定、《速冻芝士焗饭》制定、《即食新丰嫩姜》制定、《海藻膳食纤维》修订、《牛排门店评价规范》制定、《肉品门店管理与服务规范》制定、《景区餐饮门店评价规范》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咨询服务规范》制定、《第三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现场评价服务规范》制定等十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所申报的标准项目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制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省食品学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