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学会组织专家对《平湖市集体配餐营养与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评审,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 批准立项《见附件》。现将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信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平湖市营养学会联系。同时也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平湖市营养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良平1381936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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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营养学会
2021 年 8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