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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规范开展林草领域团体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4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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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规范开展林草领域团体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司局,各相关社会团体:
 
  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益补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精神,引导推进林草领域团体标准化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完善管理制度。各社会团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完善管理机制,依照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规范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有关司局作为联系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各社会团体要主动对接有关司局标准化工作。
 
  二、科学制定团体标准。各社会团体要以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科学有效标准体系,明确团体标准制定程序,鼓励制定“有用管用好用”的综合性团体标准。强化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比对分析,制定主要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优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构建形成相互补充、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质量团体标准。
 
  三、强化实施应用宣传。各社会团体要自行负责其团体标准推广应用,定期开展团体标准复审评估,客观评价标准实施情况,及时开展标准“废改立”工作。加强团体标准宣贯培训,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加大信息服务力度。建立团体标准年报制度,及时总结实施经验,编制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报送主管部门。
 
  四、加强自我声明力度。各社会团体要建立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其团体标准信息,自我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申请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各社会团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化管理制度,健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质量,强化实施应用,依法科学高效推进团体标准化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2021年7月2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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