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文件要求,《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食品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制订工作,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1年8月25日之前将反馈至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022-87671920
电子邮箱:tjhjkxxh@126.com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附件一:《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
附件二:《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三:《食品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
附件四:《食品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五:《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一《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pdf
附件二《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附件三《食品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pdf
附件四《食品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编制说明.pdf
附件五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