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实施<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办法》(沪市监规范〔2019〕8号)等文件要求,上海市质量协会作为国家标准委第一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单位和在国家标准委平台登记注册的团体标准管理单位,积极推进团体标准工作。
根据上海市质量协会理事会2021年工作要点,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质量强国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服务上海市“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会员单位质量提升与管理创新,服务全社会质量意识与质量素质提升,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新发展格局,聚焦数字化转型、重点产业与重点片区,充分发挥本会团体标准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当遵循: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开放、透明、公平,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三)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四)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五)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增强产品/服务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已做好制定标准的前期准备。
(二)申报单位应落实项目负责人,对申报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负责。
(三)申报单位应落实制定标准的相关经费。
(四)申报单位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推荐参与起草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
三、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的范围应满足《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
四、重点领域
本年度申报项目的重点领域如下:
(一)助推本市“3+6”重点产业领域及数字金融、现代物流、公共交通、医疗养护、公共教育等现代服务业质量提升最佳实践的标准化;
(二)卓越质量管理模式,先进质量方法、技术和工具应用实践的标准化;
(三)数字化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转型升级的要求、方法、指南;
(四)数字化转型、产业链升级等相关质量的技术、方法和评价指南;
(五)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等风险管理相关要求、方法、指南;
(六)创新质量评价的技术和方法;
(七)面向未来的多层次质量人才培养和评价;
(八)其他与上海市质量协会年度重点工作相关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下以下材料并发送至联系邮箱(saq_tb@saq.org.cn):
(一)《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一),提供word版文件和盖章扫描件;
(二)团体标准草案稿(应至少体现标准总体架构并包含主要技术内容概要,示例参见附件二),提供word版文件。
六、申报流程
七、联系方式
上海市质量协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泰安路74号
联系人:诸亦成
联系电话:18917180051
联系邮箱:saq_tb@saq.org.cn
附件一 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二 团体标准草案稿示例.docx
关于征集2021年度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关于发布《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