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商业观察》杂志社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生物发酵罐》、《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康复器械与设备》、《“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家电售后服务》、《“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餐饮服务》四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四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如有单位或个人愿意参与该标准编制工作,请与秘书处联系。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峰
联系电话:010-66095736 1364103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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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二O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