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协会对《便携式紫外线消毒器》、《紫外线杀菌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编制的相关工作。同时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单位加入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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