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评估中心”)组织召开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总结会。来自31个省级及地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的近200人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标准一室朱蕾研究员主持,标准研究中心樊永祥主任参会。
食品评估中心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委托,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技术工作。
食品评估中心标准一室张哲助理研究员对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进行了总结。黑龙江、陕西、北京、湖北、上海、浙江、广东、江苏、贵州9个协作组组长省份分别汇报了各组工作情况。会议还邀请标准研究中心和营养中心各科室就食品产品、营养特膳、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和检验方法等各类标准的跟踪评价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进行了介绍。
2020年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专项与常态跟踪评价两种方式开展,共计收到常态跟踪评价意见近2000条,涉及100余项标准;专项跟踪评价问卷1.7万份,涉及13大类食品相关的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规范和检验方法标准。省级跟踪评价协作组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模式,收集到的意见不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均较上一年有了显著提升。
食品评估中心将在对意见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修订标准、及时勘误标准、开展专项研究等方式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处理,更好地发挥跟踪评价在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的作用。2021年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将继续在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的领导下,通过与标准宣贯培训的深度融合、专题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发挥标准跟踪评价对标准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