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丽水中国长寿之乡绿色产业发展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的团体标准《中国长寿之乡子品牌认定和管理:通用要求》、《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认定规范:初级农产品》、《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认定规范:加工食品》、《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认定规范:环境体验类产品》已通过专家审查,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标准报批稿。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单位。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则视为期满后四项标准准予发布和实施。
感谢您对丽水中国长寿之乡绿色产业发展联合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支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 5月15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78-2090858
联系邮箱:sxlmm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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