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2020年3月8日,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对《宜宾浓香型白酒 原酒销售管理指南》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符合立项条件。
如有单位或这个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秘书处(联系人:王斌,电话:15208375410,邮箱:57405981@qq.com),若不存在异议,公示截止之日,正式立项。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2021年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