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我会组织专家对《有机物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修复技术规范》《石墨烯炭基复合膜处理高盐有机废水技术规范》《高氨氮废水厌氧氨氧化处理技术规范》《生物滤芯油水分离技术在餐饮业污水治理的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高盐废水零排放工程技术规范》五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五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步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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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