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协会于2021年2月3日-2月9日对拟立项《浙江省名特优食品评价及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进行公示(浙食协〔2021〕5号)。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团体标准均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相关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尽快组织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质量管理,确保尽早完成编制任务。
为使标准的制定更具广泛性、更科学合理,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科研及管理机构、高等院校、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吴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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