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的有关规定,围绕宣恩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经行业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同意、公示等程序,确定《宣恩红茶》、《宣恩柚子花茶》、《宣恩黑茶》3个制定项目准入宣恩伍家台贡茶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各有关起草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依据《宣恩伍家台贡茶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标准编写规则》等有关规定,抓紧研究编写,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