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地方标准《传染病流行期间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安全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传染病流行期间机关餐饮服务单位安全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21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 系 人: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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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传染病流行期间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安全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传染病流行期间机关餐饮服务单位安全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