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酒类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江津白酒》团体标准提案经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符合协会团体标准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望各单位积极参与该团体标准项目的制定。
请牵头单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标准工作组的组建、标准的起草等工作,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联系人:朱丹13594608611
重庆市江津区酒类管理协会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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