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我委对新制定的《蕨根粉制品》,修订的《洋县黑米酒》《汉中炒青茶》《凉皮、凉面》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向全省范围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请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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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