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按照《2019年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涉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提升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水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发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hbepb.hebei.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逾期未复函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付贺鹏 联系电话:0311-87908902(兼传真)
电子邮箱:yingjiyujing@163.com
附件:附件1: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附件2:《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编制说明.doc
附件4:征求意见表.doc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