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我委在对收到的2020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研究论证及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度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要求如下:
一、做好标准起草工作。标1 准起草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可参考相关省份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严谨,指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确保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并充分调动发挥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作用。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填报打印2020年度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委托协议书,严格按照协议书要求,制订工作计划、项目技术路线图和研究进度表,确保标准质量和工作进度。项目承担单位要对所制定标准文本负全责,确保标准在起草、送审、修改、校对、印刷、解读等各环节精准科学、准确无误,对于出现差错的,将根据情况予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8日
相关立项的地方标准如下:《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