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发展小店经济对于促进就业、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15号)提出:鼓励以“产品优、服务好、环境美、营销广”为标准打造特色小店。
为助力小店经济发展,加快培育特色小店,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近期立项了《“优好美广”特色小店评价指南》团体标准,拟于2020年年内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优好美广”特色小店评价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在特色小店创建和管理领域排名前列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校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特色小店培育和评价等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力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特色小店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参与单位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特色小店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特色小店培育和评价等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 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选取30家以内的相关单位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 参与原则
特色小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 申报要求
拟申请参与特色小店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的相关单位,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0年8月2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备注:疫情期间如申报单位盖章不方便,可先提交WORD电子版)
六、 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 话:010-66094068
邮 箱:ccpitning@163.com
联系人:崔宁
附件:《“优好美广”特色小店评价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报表
关于公开征集《“优好美广”特色小店评价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