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环联字〔2018〕79号)的相关规定,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专家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放式栏舍氨排放监测技术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封闭式栏舍氨排放监测技术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氨排放监测技术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立项报告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三项团体标准的申报材料符合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联 系 人:王文林 罗春辉
联系方式:010-51230041 13851774512
电子邮箱:wangwenlin_jjl@126.com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0年07月10日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放式栏舍氨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