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标准化领域的创新,健全标准体系发展,满足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依据《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团体标准项目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
2.团体标准项目应符合广州地区质量创新发展要求并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协调一致。
3. 团体标准项目技术要求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要求。
二、立项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信誉度的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
2.项目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3.广州市标准化协会会员单位优先申报立项。
三、立项方向
1.紧密围绕行业和市场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弥补标准空白或与现行标准相比有创新、提高的。
2.与本单位产品、服务有关的原有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经复审清理不再作为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
3.企业在行业内具有龙头或独特优势,可将企业专项技术融入,申报建设团体标准以引领行业发展与创新。
四、立项要求
1.广州市标准协会团体标准项目为自愿申报项目。
2.项目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标准编制规则;制定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立项申请前应对标准需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 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调查研究;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写出标准草案或标准起草大纲,明晰主要技术内容。
4.立项申报单位、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五、申报材料递交要求
1.填写《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报表》,申请表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意义、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申请表格式参阅附件。
2.提交标准草案或标准起草大纲(含主要技术内容)。
3.项目提出单位和主要起草单位相关情况简要说明。
4.立项资料请于2020年4月28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广州市标准化协会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送交或快递至广州市标准化协会。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交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六、联系方式
广州市标准化协会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87号广州鹏源发展大厦1701室
联系人:方海燕
电话:(020)83228170,13682983288
邮箱:1694211028@qq.com
广州市标准化协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