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渔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省渔业协会定于2020年3月份组织专家,对《有机食品 大水面龙江鱼增养殖规程》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评估,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团体标准编制单位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与《黑龙江省渔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黑渔协〔2020〕1号)的规定和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标准的编写,严把标准质量关,同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联系人:吴小丹
手 机:15304597783
电 话:0459-8880657
E-mail:dqqhhjt@163.com
黑龙江省渔业协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