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芦溪县电子商务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芦溪县电子商务协会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蜂产品流通规范》、《粮食流通规范》、《金线莲流通规范》和《紫红米追溯信息采集规范》等4个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参与起草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芦溪县电子商务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的编写,同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增强本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刘爱芬
电话:13767897133
邮箱:489675525@qq.com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四顺物流园
芦溪县电子商务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