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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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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共审查了2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婴儿配方食品》、《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及《食品营养强化剂肌醇(环己六醇)》等19项标准通过了审查,1项标准终止审查。
   2019年10月28-29日,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专业委员会(简称营养特膳专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营养特膳专委会委员、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委员代表、标准起草人、标准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张志强,营养特膳专委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卢江,副主任李宁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主任委员丁钢强和孙长颢共同主持。
 
  张志强强调了标准审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求在全面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过程中,要以营养标准为抓手来推进营养健康相关工作,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同时,各位委员要依法依规做好本届营养特膳专委会标准审查工作。
 
  卢江委员回顾并肯定了上一届营养特膳专委会标准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作为新一届委员会要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进“安全标准”到以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的提升。
 
  卢江委员要求,新一届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营养特膳标准不仅要保障食品安全底线,促进人群营养健康,还要兼顾产业发展和监管需要。营养特膳专委会要加强对标准起草单位的管理,强化委员的履职意识,加强与各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同时还要创新标准审查机制,提高标准审查效率,保障标准及时发布。
 
  本次会议共审查了2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婴儿配方食品》、《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及《食品营养强化剂肌醇(环己六醇)》等19项标准通过了审查,1项标准终止审查。
 
  此外,本次会议针对乳铁蛋白质量规格标准制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通过委员表决一致同意,在2020年启动对该标准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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