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8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丙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异丁酯、甲基丙烯酸异丁酯和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等8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20.0L,解吸体积为1.0mL,进样量为1.0μL时,目标物方法检出限为0.005mg/m3~0.009mg/m3,测定下限为0.020mg/m3~0.036 mg/m3;当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2L,解吸体积为1.0mL,进样量为1.0μL时,目标物方法检出限为0.05mg/mm3~0.1mg/m3,测定下限为0.20mg/mm3~0.4mg/mm3。详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