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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等同采纳两项山西地标,连翘叶、毛建草在冀加工有了标准依据

发布日期:2026-10-27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2026年10月23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等同采纳《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翘叶》《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两项标准已通过河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与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具有同等效力;其解释、修订以发布标准的山西省为准。

2026年10月23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等同采纳《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翘叶》《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两项标准已通过河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与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具有同等效力;其解释、修订以发布标准的山西省为准。对在河北使用这两种特色植物原料的食品企业来说,“外省标准能否作为本地生产依据”的疑问因此有了答案。

连翘叶:鲜叶、干叶都有标准

连翘叶执行DBS14/ 001-2017,2017年12月25日发布,2018年1月25日实施,为首次发布。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原料用的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原料限定为野生或野生抚育的木犀科连翘属植物连翘(Forsythia suspensa (Thunb.) Vahl)的叶,干制品须经挑选、清洗、干燥(含晾晒)制成。感官要求色泽绿色至黄绿色、具有应有气味、微苦无异味、无霉变虫蛀及可见外来异物;理化指标只对干制品设限,水分≤8.0 g/100g、灰分≤6.0 g/100g。污染物方面,鲜叶铅≤1.0 mg/kg、干叶≤1.5 mg/kg,总砷≤0.15、镉≤0.05、总汞≤0.07、铬≤0.6 mg/kg(以上四项针对鲜叶,干制品按脱水率折算),农药残留执行GB 2763。每日推荐摄入量为鲜叶≤15克、干叶≤6克,孕妇与婴幼儿不宜食用。

毛建草:范围只到鲜品,这是关键变化

毛建草执行DBS14/ 003-2025,2025年12月19日发布,2026年1月19日实施,代替DBS14/ 003-2022,相比旧版修改了前言和范围。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原料用的鲜毛建草,即唇形科青兰属毛建草(别名毛尖、岩青兰,Dracolephalum rupestre Hance)采收后经挑选、去杂、可带茎的鲜叶,不包含干制品。感官要求与连翘叶相近;污染物限量为铅≤0.4、总砷≤0.15、镉≤0.05、总汞≤0.01、铬≤0.5 mg/kg,农药残留按GB 2763执行。每日推荐食用量≤20克,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

对企业的三点实操提醒:

等同采纳的价值在于免去重复立项,河北直接承认山西地标在本省同等效力,企业采购原料、本地生产、出厂检验都有了可引用的文本依据。落地时注意三件事:一是先确认原料形态,连翘叶鲜、干均有覆盖,毛建草只覆盖鲜品,做毛建草干制品不能直接引用该标准作为执行依据;二是干制连翘叶的污染物要算脱水率,检测值不能直接与鲜叶限值比对,内控限值应按脱水率换算;三是把摄入量和人群范围纳入产品设计,两项标准虽未设标签强制标注条款,但配方、食用提示和宣传口径应与之衔接,避免明显冲突。条款理解有分歧时,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解释为准。

相关阅读: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代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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