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拟废止〈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等249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的公示》,其中包含多项与食品生产、加工、检验及安全管理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进一步优化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性和有效性。
根据公示内容,此次拟废止的标准涵盖多个领域,其中食品类标准占据相当比例。这些标准多制定于2010年前后,部分已实施超过十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食品产业技术的快速迭代,一些旧有标准在技术指标、检测方法或管理要求方面已难以适应当前监管和行业发展需求。例如,《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食品低温仓储作业规范》《餐饮企业信息化通用规范》等多个地方标准,因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存在重复、冲突或滞后问题,被纳入本次废止范围。
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而言,此次标准调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企业需及时关注标准动态,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最新法规要求;另一方面,标准体系的精简与统一,也有利于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消费者也将从中受益——更科学、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意味着更可靠的产品质量和更透明的消费环境。
公示期截至2026年3月3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可通过电话(024-96315-1-3512)、邮箱(mailto:lnzjbzhc@163.com)等方式提出意见。此举体现了监管部门在标准管理中的公开透明原则,也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总体来看,辽宁省此次大规模清理地方标准,是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食品相关标准的优化,不仅关乎监管效能,更直接影响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随着标准体系不断“新陈代谢”,辽宁食品产业有望在更规范、更高效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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