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关于印发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农机管〔2021〕2号)要求,现将已转化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的DG42/Z 005-2020《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设备》修改单、DG42/Z 001-2024《茶叶揉捻机组》和不再开展鉴定的DG42/Z 003-2020《功能型菜籽油成套加工设备》、DG42/Z 004-2020《装配式水产养殖圈养设施》等4项农机专项鉴定大纲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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