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度版)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5〕415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市级地方标准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此前,我局已将标准清理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最终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标准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DB4451/T3-2022)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二、《地理标志产品凤凰单丛(枞)茶》等10项市级地方标准继续有效(具体清单见附件)。继续有效标准的文本可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dbba.sacinfo.org.cn)查询下载,相关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标准落地见效。各相关单位要自觉遵守标准化管理相关规定,主动适应标准调整要求,切实发挥标准在规范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公告
附件:1.废止市级地方标准清单
2.继续有效市级地方标准清单
废止标准如下:DB4451/T 3-2022 标准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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