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评估、专家评审及综合评估,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并经社会公示。我局决定废止《桂林鲜湿类米粉加工技术规程》等63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废止63项地方标准清单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评估、专家评审及综合评估,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并经社会公示。我局决定废止《桂林鲜湿类米粉加工技术规程》等63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废止63项地方标准清单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