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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度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建议范围

我省特有的地方特色食品;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加工卫生规范;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

二、立项建议申报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标准制订时机成熟。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要求、成分分析结果或有关含量分析的科学文献、传统食用历史和使用情况等。立项申请单位需提供支撑材料,该材料应与立项建议书填写内容对应,包括但不限于地方特色食品传统食用习惯证明、拟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来源与依据,相关研究数据和结论、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地方特色食品原料还应提供安全性评估等资料。

(二)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均可提出制修订立项建议。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拟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学会/协会等。拟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鼓励科研、教育机构等牵头承担同一领域的多个标准;

(三)下列情况不予立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非法添加物质及掺杂掺假鉴别检验方法等。

三、报送时限及程序

(一)申报立项建议时,应填写《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附件),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同时发至邮箱:sdsjbyfkzzx-sps@shandong.cn。

(二)本年度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如逾期,也可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立项建议,但将纳入下年度论证范围。

(三)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我委将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联系人:王克波

电  话:0531-82679413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992号,邮编:250014。

附件: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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