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 地方标准解读材料
推荐文章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 地方标准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6-03-16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 地方标准解读材料

一、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DB14/T 1049.1—2025

(代替 DB14/T 1049.1—2020)

标准名称: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

二、标准修订背景

农业用水定额是水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体现在农业用水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首先,它是取水许可的主要依据,农业用水户能够最多合理取用多少水量,就需要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来核定。其次,它是节水评价的重要参考,是评价农业用水户开展节水改造升级是否达到节水要求的标准。再次,它是用水效率提升的基本手段,国家执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红线,落实效率红线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严格用水定额的执行。最后,它是实行农业水资源税征收的基础,我省目前对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执行免征水资源税,限额就是农业用水定额值,可指导通过价格杠杆倒逼用水户采取节水措施。

2020年发布的《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用水定额》在农业用水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为合理和规范农业用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以水定地”农业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提出,加上农业种植结构的变化以及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原标准的内容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农业节水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因此,将需要对定额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修订。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用水行业分类和代码、农业灌溉分区及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适用于农业方面开展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取用水计划管理、节水管理、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水利工程设计、水预算管理等。

本次标准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和国家标准充分衔接。水利部于2019 年到2022年先后发布了14项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计量位置为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灌区井口,并按不同的灌溉方式制定了先进值。本次修订依据《节约用水条例》中地方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工作,在调查我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与国家农业用水定额标准进行了充分衔接。

二是保留地方标准特色。本次修订结合我省农业灌溉和用水实际情况,保留了地方特色种植作物的灌溉定额值以及不同作物膜下滴灌方式的定额先进值,基本涵盖我省的主要灌溉农作物、苗木、规模化牲畜和家禽以及渔业养殖等,对应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门类中 4 大类 13 中类 25 小类31类农业产品。

三是加入农业灌溉管理要求。为避免出现大水漫灌,标准建议限制作物的单次最大灌溉水量,采用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等方式的亩次用水量不超过定额值的35%,微灌、膜下滴灌等方式的亩次用水量不超过定额值的15%,当灌溉结合有冲洗土壤盐碱需求时,亩次用水量可扩大到不超过定额值的60%。在附录D中增加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使用示例,以指导用户更好的使用用水定额。

四、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契合当前强化农业用水管理的发展趋势,可用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水资源配置、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节水评价,也可用于确定区域水资源税限额、实施水价精准补贴、推动深化节水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