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直行政主管部门,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地方标准对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6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大局,聚焦重大部署。应紧密契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撑我省“十五五”规划实施、保障重点产业安全与发展急需等方面,强化标准的配套支撑作用。
(二)优化存量,推动体系升级。支持修订“标龄”过长的标准,优化存在交叉重复、与体系不协调的标准。鼓励将多个适用范围过窄、内容相近的单项标准整合为综合性标准,着力解决标准体系“碎片化”问题。
(三)提升质量,促进成果转化。严格执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要求,注重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支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等已形成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成果,亟需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
(一)农业农村与乡村振兴。聚焦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突出东北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现代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与数字乡村、畜禽水产养殖、特色林下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
(二)工业转型与新兴动能。聚焦辽宁特色“2211”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围绕传统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壮大;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绿色制造与低碳评价等。
(三)生态环境与绿色发展。聚焦美丽辽宁建设,推进大气、水环境与土壤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碳排放监测核算、环境风险管控等。
(四)现代服务业与消费提质。聚焦服务业扩能提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支持工业软件和核心算法、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跨境电商与数字贸易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支持现代物流、冰雪旅游、医疗康养、体育产业等。
(五)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治理效能,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基层治理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突出应急管理与救援、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支持职业教育、养老托育服务等。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并提供完整的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相关省(中)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归口部门)审核后,通过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系统 https://www.lnsi.org:8082/StandardSystem/login.html正式提交。
(二)归口审核。归口部门应依据本通知及相关要求,聚焦重点支持领域方向,组织相关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家进行严格论证和遴选,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三)统一报送。请归口部门将通过审核的项目,在2026年2月13日前,通过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系统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各归口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已立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提升项目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对以往项目完成率低、超期现象严重的部门,将在下一年度立项数量上予以限制。
(二)严禁排除限制竞争。标准起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在标准中设置妨碍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
(三)压实申报推荐责任。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必要性负责。归口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能,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四)提高动员参与范围。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并指导帮助相关单位申报,有效扩大优质项目来源。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曹 迪 024-96315-1-3503
高洪涛 024-96315-1-3512
附件:1.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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