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质量双反办发〔2025〕1号)要求,经研究,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了2025年度标准体系建设项目14项,均为制定项目。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项目计划执行周期为12个月,于2026年11月前完成。
二、项目建设要求
标准体系建设需紧密结合行业领域发展实际,按照GB/T 13016-2018《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做好标准体系的研制工作。明确标准体系建设的愿景、拟达到的目标,合理确定标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科学提出拟制定标准清单。
标准体系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实施。
三、项目管理要求
1.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体系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与行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组织起草单位成立起草工作组。
2.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牵头处室和联系人,指导起草工作组科学拟定标准体系研制计划,于11月1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确保标准体系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3. 为推进标准体系与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发挥标准对相关工作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起草单位在构建标准体系的同时,应同步开展本体系相关标准实施情况与现状分析研究,报批时一并提交研究报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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