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种养循环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种养循环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术语和定义、核算流程、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保证、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种植小麦、玉米和水稻三种主要露地大田农作物和养殖奶牛、肉牛、生猪和羊的种养循环企业(组织)。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种养循环企业(组织)进行种养循环生产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也可为种养循环企业(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活动提供方法参考。种养循环企业(组织)如果存在其他范围的生产活动,所产生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参照相关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