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2020版征求意见稿与2015版标准文本进行了比对,主要变化如下:
1、修改了术语和定义。新增原辅料要求,并明确了无醇啤酒不属于饮料。
2、修改了感官要求。删除固体饮料和液体饮料状态要求,不再对饮料的状态作出限定;明确了液体饮料检测方法中被测样品的用量;修改了固体饮料检测方法的部分文字描述。
3、修改了理化指标。更新铁检测方法的国标,修正氰化物检测方法的国标;锌、铜、铁总和指标将“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修改为金属罐装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氰化物指标将“以杏仁为原料的饮料”修改为“添加了杏仁或杏仁制品的饮料”;脲酶指标将“以大豆为原料的植物蛋白饮料”修改为“添加了大豆或大豆制品的饮料”;并新增饮料浓浆的理化指标要求。
4、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将原标准中该条款修改为“产品达到商业无菌状态的,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并明确致病菌限量适用范围为“未达到商业无菌状态的产品”,更加清晰合理;固体饮料的菌落总数要求统一修改为“104CFU/g”;明确菌落总数指标不适用于添加了需氧和兼性厌氧菌种的活菌(未杀菌)型饮料。
5、修改了其他要求。将“乳酸菌饮料产品”修改为“添加菌种的产品”,明确添加菌种的饮料要“标示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明确要求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杀菌)型产品标签上要“标识乳酸菌含量”。新增“冷冻”运输条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