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SC24-2017 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1 本文件对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提出了特定要求,它适用于CNAS对低碳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
1.2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除应满足本文件的特殊规定和要求外,还应满足《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2)的所有相关要求。
1.3 CNAS制定的其他认可规则和适用于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指南同样适用于低碳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
1.4 本文件R部分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1)的补充规定和进一步说
明;C 部分是对《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2)的补充要求;其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