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方便食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独立包装的方便(米线、饵丝、米粉、粉丝、粉条、米饭、面条、魔芋制品)、、干 制(米线、饵丝、米粉、粉丝、粉条、面条、魔芋制品)、鲜制(米线、饵丝、米粉、粉丝、粉条、面条、魔芋制品)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配以独立包装的调味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食用菌制品、豆制品、 水产制品、食用油、蛋制品、油炸炒货食品等方便调味料包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分拣、添加或不 添加自热式发热包(非食用)、按照相应口味组合包装等工艺生产加工而成的方便食品。